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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转递(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 一、受理条件: 1.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; 2.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,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、转递服务; 3.材料填写完整、签章齐全、真实有效。 二、申请材料: 1.调档函; 2.单位委托存档的,还需《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》; 3.委托办理的,还需授权委托书。 三、注意事项: 1.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,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(电子身份证)、社保卡(电子社保卡)、护照、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; 2.请单位及时将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》归入转出人员档案; 3.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,内容需清晰可辨。 四、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: 1.受理岗位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;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。 2.受理时限:材料齐全,即时受理。 五、办公时间: 工作日:8:30-17:30 周六:8:30-12:30(请提前网上预约)
档案转递(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 一、受理条件: 1.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; 2.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,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、转递服务; 3.材料填写完整、签章齐全、真实有效。 二、申请材料: 1.调档函; 2.单位委托存档的,还需《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》; 3.委托办理的,还需授权委托书。 三、注意事项: 1.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,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(电子身份证)、社保卡(电子社保卡)、护照、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; 2.请单位及时将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》归入转出人员档案; 3.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,内容需清晰可辨。 四、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: 1.受理岗位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;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。 2.受理时限:材料齐全,即时受理。 五、办公时间: 工作日:8:30-17:30 周六:8:30-12:30(请提前网上预约)
点击查看大图↓ 档案转递(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 一、受理条件: 1.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; 2.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,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、转递服务; 3.材料填写完整、签章齐全、真实有效。 二、申请材料: 1.调档函; 2.单位委托存档的,还需《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》; 3.委托办理的,还需授权委托书。 三、注意事项: 1.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,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(电子身份证)、社保卡(电子社保卡)、护照、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; 2.请单位及时将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》归入转出人员档案; 3.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,内容需清晰可辨。 四、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: 1.受理岗位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;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。 2.受理时限:材料齐全,即时受理。 五、办公时间: 工作日:8:30-17:30 周六:8:30-12:30(请提前网上预约)
表1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.docx |




